校内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 “百日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教电【2019】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治力度,有效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校安委会决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特制定本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按照“重实干、强制性、抓落实”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重点,以“查风险、除隐患、防事故”为主线,深入开展学校安全稳定“百日攻坚战”,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主要任务
(一)增强抓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
尽管学校在放假前开展了安全隐患自查自改专项活动和综合安全大检查,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学校目前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安全隐患,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因此,各二级单位切不可掉以轻心。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克服盲目乐观和厌战松懈情绪,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切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二)全面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防范管控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是有效防范和应对学校安全事故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落实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以这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为契机,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
学校安委会各安全分委员会,要加强各自分管安全生产领域的有效监管。
各二级单位要紧急动员起来,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的工作部署。以学校房屋改造施工及大型活动会展布置等合同安全全过程监管、消防和交通安全、实验室危化品及特种设备安全等事故隐患为重点,全面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实验室(课题组)应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实行导师安全负责制,实验前必须对学生作出全面的技术交底,并杜绝学生独自开展科研实验现象。
(三)切实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工作
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加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教育,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对学校安全管理问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他们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和不安全事件的苗头,积极主动地参与专项行动,实现群防群治的工作局面。
(四)强化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
各单位要落实完善安全保障措施以及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实施动态监控,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运行,防止产生新的安全隐患。
各单位要加大对已发现的事故隐患特别是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力度,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逐一进行梳理、落实到人,切实抓好治理。对无法保证学校安全的重大隐患,要立即叫停整顿,隐患未消除不得恢复运行。
三、时间安排
“百日攻坚战”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到4月10日结束,为期100天。
各二级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和学校工作部署,明确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明确推进措施,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各二级单位要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防范管控工作自查自改,学校安委会将组成督查组进行专项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动员部署、自查自改及隐患整改情况。
四、加强信息交流和反馈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安全信息报送工作,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事故发生、调查和处理情况应及时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各相关安全分委员会。对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的有关单位,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并依照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治安、消防与交通安全分委员会(保卫处)
联系人:王 迅 电话:18641106040电子信箱:wangxun@
生产与实验室安全分委员会(实验设备处)
联系人:易善勇 电话:18640833551 电子信箱:ysyong@
公共卫生与食品安全分委员会(后勤处)
联系人:崔 凯 电话:13478962577电子信箱:cuikai@
房屋安全分委员会(资产管理处)
联系人:陈 广 电话:13795176958 电子信箱:gchen@
防灾减灾安全分委员会(校园规划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赫英辉 电话:13591319393 电子信箱:hyh@
基本建设安全分委员会(基建处)
联系人:曹 旭 电话:18941156106 电子信箱:caoxu@
祝全校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平安、祥和、愉快的假期。
安全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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